相关导师:
根据《成都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费管理办法》,为进一步总结凝练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果,现将报送本年度张澜学院“导师指导荣誉学生发表高水平论文”成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范围
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。
二、工作流程
(一)导师个人登记
学术成果作者须包括张澜学院学生(2020级(只含医学院士班学生)至2023级学生),请导师根据《学术论文分类分级说明》(见附件1)在《2024年张澜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术成果一览表》(见附件2)中填报成果,并将一览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张澜学院指定邮箱。
(二)张澜学院审核认定
张澜学院对导师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,并核算学术指导业绩。
三、佐证材料要求
论文:电子版(PDF),包括封面,目录,正文,封底(CSSCI及以上期刊论文需附检索报告;境外发表需附意识形态审查备案表)(同学校社科处要求)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佐证材料须与一览表信息相匹配,且按照一览表的排序进行整理,无佐证材料的科研成果请勿填写在一览表中。
2.请导师于2024年12月2日(星期一)17:00前将一览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76153765@qq.com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老师,邓老师
联系电话:028-84638211
附件:1.学术论文分级分类说明
2.2024年张澜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术成果一览表
张澜学院
2024年11月12日